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公告2021-04-29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银 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)规定,现将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:
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印发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金〔2020〕6号)的相关要求,本公司需更换原任外部会计师事务所—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北京分所,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决定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,并于2021年4月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。
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4月26日